山东师大教通〔2023〕71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师大校字〔2022〕170号),教务处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进行反馈,并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尽快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做好进一步核查,结合专业特色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加强对预警学生的谈心谈话,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和《学生学业情况通知书》(附件),通知家长了解学生在校学习情况。
《学业预警通知单》为一式两联,被预警的学生签字确认后,一联由学院存档,一联由学生留存。
2.学业预警不属于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是给予学习困难学生的善意提醒和督促。各学院(部)应加强预警学生管理与服务,有效指导学业预警学生及时调整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方法,做好学业规划,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3.学业预警信息应注意保密。尊重学生,以生为本,对已经确定的预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保密。
4.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学院(部)领导班子、教学秘书、辅导员等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学业预警及预警学生的学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