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教通〔2024〕31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17]135号)和《山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学位字[2022]11号),2022、2023届毕业生未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符合上述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中有关条款,通过进一步学习和考核,达到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定具体负责人,并与相关学生进行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申请程序,加强精准服务。学生办理申请手续的时间为5月1日—5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在申请手续办理期限内将《申请表》交原所属学院(部)。
2.学院(部)教务员老师核实填写有关成绩,学院(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20日下班前统一将《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教务处汇总《申请表》,分别根据2022、2023届毕业生的有关要求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6月11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学校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补授初审合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议,表决通过后,统一发放相关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三、工作联系人及ag8九游会j9登录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86182284
材料报送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28房间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37房间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