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考试管理的通知
山东师大教通[2018]122号
各学院(部):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为教学改革反馈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评定学生成绩、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17[135]号)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校字2017[17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纪律,现就以下问题予以强调:
一、严格命题要求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照培养目标同时编制本课程的a、b两套试题。考试前,不得划定复习范围,不准暗示考试内容,不能进行个别针对性辅导,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各相关学院安排专人对试题质量进行检查,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认真检查试题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覆盖率,以及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
二、规范试题印制
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交接、保管,交接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和试卷的完好无损。
统一地点印刷,要求与印刷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保证试题不泄露,印制好的试题要装袋密封。
三、严明考试纪律
各学院专门召开学生会议,要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结合以前处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典型事例,宣讲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诚信考试。凡是违犯考试纪律,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要选择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考前召开考务培训会议,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要求,落实有关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坚决禁止安排学生监考或是由学生替老师监考,监考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所有监考教师要带证上岗,监考期间不能玩手机、读书看报。
四、保证阅卷质量
阅卷评分要严格标准,公平合理,确保质量。多人上课的要坚持流水阅卷,严格遵守阅卷规定,不能随意更改成绩,要及时登录学生成绩,认真写出分析报告。
五、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督导组成员、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考试督导工作组,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本着对学生、教师关心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确保本科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