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7]17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2021年本科生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分流专业
工商管理类、音乐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金融学类。
音乐学类专业分流工作由音乐学院参照本通知、根据《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具体实施。
二、分流原则
(一)坚持学生个性发展与学校专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结构布局的合理性,促进学校各专业协调发展。
(二)专业分流在招生大类所属专业范围内进行。
(三)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体现机会均等。
三、分流依据
以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学业成绩占90%、综合测评成绩占10%。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学业成绩=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综合测评成绩由相关学院按照规定计算。
参与专业分流学生的已修所有必修课均参与综合成绩中学业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生已修的所有课程计算学业成绩排序。
四、分流程序
(一)6月30日学校公布2021年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
(二)7月2日—7月4日,学院组织学生网上填报分流志愿,志愿填报的数量根据招生大类所属的专业数确定,学生根据个人意愿结合平时的学习与表现进行志愿填报。
操作流程:
登陆教务处九游会亚洲主页点击教学信息服务学生平台进入选课系统,点击信息维护→分流专业确认→按志愿顺序依次点击相应专业申请(全部专业都要申请)→点击右边框分流专业确认信息→在分流专业确认列表中查看填报志愿信息(拖动可改变志愿顺序)。
(三)7月6日前,各相关学院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完毕,纸质版由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6419040@qq.com。
(四)学校按照规定对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并排序,于7月19日—7月21日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维护”栏目中查看本大类参与分流学生的志愿和综合成绩情况,如有异议,可咨询本学院相关负责人或教务处。教务处值班电话86182284。各学院要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向学生公布。
(五)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8月17日,学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各专业分流结果,学生可上网查询。
(六)专业分流确定后,8月20-22日学生进行选课。
(七)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因公派出国留学等原因不在学校的,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网上填报分流志愿,根据学生出国前在校的学习成绩予以折合参与排名。
(八)专业分流后的学费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九)各相关学院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参与分流的学生。
五、组织领导
(一)各相关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二)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学生全面传达学校关于大类招生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详细介绍各分流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