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在校本科生变更身份信息申请的通知
山东师大教通〔2024〕12 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17 ]135号)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教务处拟于近日受理在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3月20日,受理相关学生申请;3月21日,教务处整理相关申请材料;3月22-23日,教务处会同公安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核;4月,审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履行变更手续。涉及双改的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变更的),学校将相关材料提交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学籍信息。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类
1.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需手写,内容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籍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曾用名处需有学籍注册的姓名) ﹔
4.户口个人页反面需有变更事项说明及变更日期(见附件2) ﹔
5.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份;
7.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修改民族类
提供户籍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改为少数民族的需由户籍所在地民委出具的证明;申请改为汉族的,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是否存在少数民族加分情况,如存在,扣去加分,如还能达到同年同地区同专业录取线,可予以变更民族信息。
三、注意事项
1.修改姓名是公民的权利,但鉴于姓名修改后对学生本人生活、学习及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除非情况极为特殊,学校不建议学生在校期间修改姓名。
2.本次只受理通知发布之日前学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
3.对于学生变更身份信息情况,学院要严格核查,重点审查学生是否存在高考冒名顶替行为,最终形成核查报告,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以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文化楼120房间、文昌楼三层北侧337房间)。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6180060
教务处
2024年3月12日